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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西区法院:召开执行听证会 有效践行“阳光执行”
  发布时间:2018-08-28 15:34:54 打印 字号: | |

     为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,增加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司法公信力,8月14日上午,桥西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听证会,就李某、王某要求追加某单位为被执行人的问题进行了听证。  

     李某、王某都是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人,某公司是被执行人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李某、王某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追加某单位为被执行人。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更快更好地执结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桥西区法院依法举行执行异议听证会。听证会上,申请人、被执行人、第三人围桌而坐,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,申请人、被执行人、第三人按照法律程序,进行举证、质证,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与主张,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后,决定会后由合议庭评议,依法作出裁决。
     这样的听证会使执行工作公开、透明,保证了当事人的参与权、监督权,今后,桥西区法院将会采取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群众代表等监督执行,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,强化联动执行机制等措施,发扬法院公正执行、公开执行的良好作风,以公开促公信促执行,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执行工作,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责任编辑: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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