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银行机构:
依据《张家口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》(张财字〔2020〕133号)和《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优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工作的通知》(张财字〔2023〕73号)文件精神,现就我单位重新选择诉讼费专户、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进行公告。
为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,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,我单位拟重新选择一家银行开立诉讼费专户和执行款专户,请有意向的银行于1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jkqxfybgs@163.com,逾期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李韶文 0313-4163126
需提供资料:1.银行营业执照
2.金融许可证
3.银行金融服务方案
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
2024年1月26日